创客学院创客营培训协议
甲方:北京创客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西路50号4幢B2306室
乙方:
学习系统登录账号:
身份证号码:
创客学院(www.makeru.com.cn)是华清远见教育集团旗下专注前沿互联网技术领域的在线教育品牌,国内高端IT职业教育领导品牌和开创者。学院汇聚了国内最顶尖的嵌入式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VR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等资深专家和技术精英,拥有核心的技术研发力量和强大的教学资源,为广大用户提供个性化、实战化、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
学院拥有数百人专业服务团队,与全球顶尖IT和互联网企业达成深度战略合作、人才通道,通过企业定制、双选会、专场招聘、内部推荐等多种人才输送途径,帮助企业与学员成功对接。基于产教结合教学研发体系、丰富的学科品类、多元化的课程形态、强大的人才赋能系统,秉承为学员提供优质和可信任的职业教育服务理念,致力于将学员培养为世界一流的精英创客。
甲方为开设在线课程的技术培训机构,将向乙方提供技术教学、就业服务。乙方拟参加甲方开设的下述课程,为清晰培训过程、监督培训质量,故,甲乙双方就此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签署本《培训就业协议》,以资遵守:
一、培训课程及授课模式
1. 乙方参加甲方开设的 ,并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元
2.
课程系列培训所包含的具体课程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学大纲为主,包含主修课程及选修课程。
3. 课程讲授时间为 至
,授课方式为基于LMS学习管理系统网络直播授课+视频点播教学,课程提供相应配套7*13h全程答疑辅导、教学规划、专属督学、作业批改、代码批改等学习服务。
4. 网络直播授课视频回放及视频点播服务有效期 2 年,时间为
至 。
5. 就业与职业生涯辅导时间为 1 年,时间为 至
:
a).就业班简历修改不限次数。
b).就业推荐
二、甲方相应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技术培训课程内容来自多家顶尖企业(ARM、百度、华为、恩智浦NXP、阿里人工智能实验室等)联合设计,技能培养达到企业岗位任职要求,科学系统性教学和实施考核体系保障教学效果
2.
甲方负责乙方学习期间配备技术导师、助教老师、项目导师、班主任、职业规划师的“5V1”教学服务管理团队为学生提供教学、答疑督学、项目实战、阶段考核、就业指导等相应学习服务,积极解决乙方规定课程学习上的问题,帮助乙方学习成长;
3.
甲方为乙方提供课程学习相关配套资料辅助学习,包括真实企业级项目、程序源代码、虚拟机环境、讲义或教材及智能硬件开发平台、项目案例技术解析、电子学习报告、简历系统;
4.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用人需求、技术迭代、实际授课进度对培训课程内容及教学安排做出调整或升级;
5.
甲方根据乙方在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作业完成情况、项目达标情况给予综合评定,乙方成绩符合甲方要求的,经乙方提出,由甲方颁发课程结业证书;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甲方各项教学、管理、纪律、学习进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及纪律规定对乙方(若其存在违纪行为)予以相应处分;
7.
甲方经乙方允许可使用乙方肖像权和学习成果等相关真实信息进行正当合法宣传;
8.
教学过程中如出现严重教学问题或事故,甲方须立即调整,保障乙方学习权益。
三、乙方相应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学习,包括点播课程、直播课程、公开课、专场交流活动等;
2. 乙方学习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教学管理制度及学员管理制度与流程;
3.
乙方有义务完成甲方布置的课程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课程以及课程相关的作业、项目练习、答辩以及简历修改环节;
4.
乙方在上课期间,需提前进入就业指导阶段,则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通过甲方的综合能力评估,未通过甲方综合能力评估的,甲方则不予以安排提前进班;
5. 乙方进入实训学习阶段,须遵守学习要求,包括考勤要求、提交作业要求、
完成项目要求、班级管理要求等;若需请假,则应按甲方要求提前一天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6.
若因乙方个人原因未能完成LMS学习系统课程任务、无法及时完成项目课程、耽误课程学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
7.
乙方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无法取得大学毕业证,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者,甲方不承担保就业推荐服务。乙方在取得毕业证后,经专业考核评定通过者,甲方给予保就业推荐服务。
8.
年龄超过35周岁且无相关工作经验者,大专以下学历者,甲方只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9. 年龄小于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者,甲方提供就业推荐、保就业服务。
四、奖学金条款
满足以下条件的学员可申请1000元的就业奖学金:
1.自本《培训就业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获得企业雇主入职OFFER,且年薪达到18万以上者,或12个月内,获得企业雇主入职OFFER,且年薪达到20万以上者;
2.提供真实有效的入职OFFER截图或电子扫描件,学习感言,在班级群内进行学习方法分享、求职技巧分享
满足以下任意条件的学员可申请1000元的入学奖学金:
1.具有QS或US
News世界排名前150名学校的本科、硕士、博士学位或者正在攻读其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的;学员需要提供学生证(毕业学员可以提供毕业证书),报名线上课程支付截图、报名表、学习线上课程的场景照片;
2.目前就职于BAT、小米、华为、大疆、滴滴打车或者估值超过100亿美金公司工程师职位的、个人在公司前台的照片;
五、转班、休学
a)
对于创客营学员,线下实践课程部分,根据甲方教学安排,进入中心参加线下实训。若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线下课程的学习,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不退还线下部分费用。
六、就业班、创客营全额退款条款
甲方承诺对于遵守并通过相关培训项目制作及考核的毕业学员,进入创客学院雇主人才库,并做好保就业推荐服务。学员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享有全额退款的权利。
退款:若学员无法获得相关岗位工作机会或薪资税前低于 18 万/年 (限北京、
上海、广州、深圳、杭州,以转正薪资为核算标准),则享有全额退款的权利。一线城市外就业薪酬需根据当地消费水平定。
第六条第一款 享有全额退款权利且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乙方可申请全额退款:
• 完成课程体系全部课程的学习,通过项目答辩、讲师技术考核;
• 完成全部作业、作业完成认真,质量过关,赏金获取金额超过总赏金的80%;
• 主动投递简历超过40家公司,且为相关岗位;
•
在课程开始两年后,未收到任何一家公司的offer,或者最终offer全部薪资低于年薪18万元人民币。
• 通过简历初选被公司邀请面试后,
参加面试的公司比例必须不低于80%的邀约公司(数字为小数时四舍五入),例如,同学A发送24封简历后收到了12个公司的面试邀请,该同学必须至少参加
12 * 0.8 = 10 家公司的面试;
• 学员必须将每次的面试反馈给课程组;(面试报告电话面试,视频面试)学员通过面试并拿到offer后主动告知本课程组
,其中课程组包括就业老师、教学负责老师、教务负责老师;
第六条第二款 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乙方不满足全额退款条件:
• 任何与第六条第一款之内容相违背的行为;
• 学员主动拒绝所有offer;
• 学员连续15天失去联系;
• 学员连续1周没有学习记录、作业提交记录;
• 学员因故转入其他非相关开发行业的;
•
乙方指定需就业城市,处于偏远地区或三线城市中经济偏弱,导致无相关岗位或岗位不足以支撑其成功就业的(能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数低于30家);
•
乙方在求职过程中,有2次(含2次)以上由于专业能力问题导致面试失败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补课或重学服务,在入班重修后且通过课程组测评考核后,再提供保就业推荐服务;
第六条第二款 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乙方不满足全额退款条件:
• 任何与第六条第一款之内容相违背的行为;
第六条第三款 全额退款时间:
课程全额退款时间为
,甲方必须为满足第六条第一款全部内容且没有违反第六条第二款任意一条约定的学员退还全部学费,
退还学费以合同签署时所写数额为准。在超出应该退款时间 15
个工作日之后,甲方需无条件退还全部学费以及全部滞纳金。
第六条第四款 全额退款方式:
a).甲方必须以现金或支付宝/微信转账, 银行卡汇款的形式进行。
不能以支票、欠条、期货、股票、实物等进行退款;
b).必须以人民币进行交易,
不得以除人民币之外的任何货币进行交易,不得使用各种比特币进行交易;
七、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1.
甲方课程中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乙方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以拷贝、抄写、留用或转交他人等方式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2.
乙方在学习过程中所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的或其他载体形式的)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信息、课件、案例、教学资料、学习项目信息)及讲课内容等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故意/过失的以任何形式将这些资料/信息提供、披露、泄露给第三方。由甲方书面授权允许乙方对第三方公布的资料和乙方从公开合法途径获取的资料除外。
3.
乙方因违反以上条款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八、协议终止条件
1.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工作信息、学历信息)的,一经发现,本协议即时终止,甲方无需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2.
若乙方恶意中伤或诽谤甲方,散布不实信息并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乙方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甲方除有权即时终止本协议,并无需退还乙方任何费用,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
乙方对甲方就业部门安排的就业辅导不积极配合,职业素质差、不认真完成简历且一次警告、教育劝说,未见改变或不能达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就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4.
甲方在为乙方安排面试后,乙方在无任何正当理由及不通知甲方的前提下,擅自不参加面试,导致用人单位不能对其进行正常面试者,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就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5.
在达到相关待遇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就业,不得拒绝,如果拒绝,视为已就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6.
在用人单位录用的情况下乙方因自身原因自动放弃就业机会者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就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7.
乙方就业后一个星期内,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相关就业单位信息,如乙方在甲方进行详细调查过程中不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信息的调查,没有对甲方有任何答复或已经有肯定答复的,视为乙方已经就业,本合同自动终止。
8.
由于自身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等非技术原因,就业单位不愿意接收者,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就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争议解决办法
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